省应急管理厅、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印发《河北省尾矿库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》。实施方案提出,集中时间和精力开展尾矿库潜在风险排查治理,强化落实防范化解尾矿库重大安 全风险和重大环境风险各项责任措施,治理尾矿库重大安 全环境风险,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 全事故和重特大环境突发事件。
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:集中排查治理后,实现尾矿库排水施工安 全环境潜在风险排查、尾矿库保障责任清单公布、尾矿库风险管控措施、尾矿库安 全环境应急预案四个“全覆盖”。
实施方案明确了调查范围:全省所有尾矿库(含封闭尾矿库)。要点是易发生重生产安 全事故和重环境突发事件的尾矿库,包括“架空水库”、长期退役水库、无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;重要支流岸线、湖泊、水库、饮用水源地及跨省河流周边尾矿库、高速、高速铁路周边尾矿库、崇礼冬奥 会场馆及设施周边尾矿库、铅锌尾矿库、钼尾矿库、锑尾矿库涉及镉、铊、钼、锑等重金属。
根据实施方案,4月下旬至5月10日进行调查阶段,市、县应急管理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,指导尾矿库施工企业根据调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,检查企业自查管理情况。对发现的各类安 全、环境隐患进行登记,督促企业制定“一库一策”整改方案。
实施方案要求,各地要加大对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落实力度,对重大安 全环境隐患进行监管,直至问题全部整改到位;要坚持“高标准、零容忍、严惩不贷”的原则,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。本次排查治理后,辖区内尾矿库隐患全部解决,安 全指标全部达标,汛期无问题。因泄漏或整治不力发生安 全事故的,省应急管理厅、省生态环境厅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;导致尾矿库渗漏等生态环境事件造成不良后果的,严格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。